关于未成年人公共电子阅览室上网的事项说明
尊敬的未成年人家长:
近年来,随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讯速发展,公共图书馆纷纷建立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设立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公益性上网场所,在满足公众网络文化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规范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优化服务内容,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文化部门公益性上网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我馆电子阅览室为国家举办的公共服务场所。电子阅览室遵循公益性原则对未成年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周三至周日上午。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3、电子阅览室的服务内容为:电子邮件收发、互联网浏览与查询服务;电子文献阅览;信息资源导航、检索、参考咨询等数字图书馆服务;影视欣赏、健康益智游戏等休闲娱乐服务;与计算机、网络应用有关的各类学习、培训服务。不提供大型互联网多人在线游戏服务和影视下载服务。
4、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对持有“祁东县图书馆借阅卡”的未成年读者进行登记;辅导未成年读者上机操作;认真执行上机阅览制度、定时巡视检查;制止读者违反规定等不良行为;
5、电子阅览室将特别加强对未成年读者上网管理,未成年读者首次上机须有家长陪同办理上机手续。
如果您同意您的子女前来我馆电子阅览室上网,请您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及您孩子的基本资料。据此办理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未年人上机手续,否则我们将拒绝您的子女上机。
未成年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就读学校: 班级:
家长(签字): 家长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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