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图书馆接受图书捐赠的管理规定
县图书馆热情欢迎并诚恳征集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手稿及文献资料。特别欢迎捐赠本县名人出版的学术专著和手稿等资料,这部分学术专著等资料将专门入藏于我馆的地方文献库。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可纳入馆藏
1.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及其他教学参考图书;
2.国际性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集和成套期刊;
3.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如青少年研究内部资料等;
4.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
5.具有收藏价值的音像资料、文献;
6.具有收藏价值的书法、绘画、摄影、雕塑、篆刻等艺术作品。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破损严重且不成套的现代图书;
3.有涂画(划线、注记、眉批)、污渍、虫蛀的图书(若为海内外珍本或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4.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任何收藏价值的书籍;
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捐赠图书管理原则
1.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图书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
2.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室),并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
3.图书馆将向捐赠人出具捐赠证书。
4.本县名人捐赠本人出版的著作,以1—5册为宜。
三、捐赠图书联系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图书馆,或邮寄到本图书馆文献采编部。邮寄地址:祁东县洪桥街道办事处沿江东路111号,图书馆文献采编部,邮政编码:421600,联系电话:13762429685。
2.若本地捐赠者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
祁东县图书馆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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