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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守则

图书馆是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宣传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阵地,是面向社会、服务读者的的窗口。馆内工作人员应强化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文明服务,为读者提供安静、温馨的学习环境。为此,特制定以下守则:
      一、全馆工作人员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文化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纪律,自觉执行国法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勤恳工作,努力做好岗位工作。
      三、牢树“服务第一,读者至上”的宗旨,事事处处为读者着想,工作中要“请”字在先,谢谢随口。
      四、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认真做好不同层次读者的咨询服务工作。
      五、讲究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一视同仁地做好老少读者的服务工作,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服务工作。
      六、热心、耐心、细心,认真周到帮助读者解决阅读困难。
      七、对违规读者不恶口、不争吵、不刁难,心平气和,耐心解释。
      八、积极参加馆内的各项公益活动,搞好阅览场所和图书书架的清洁卫生工作。
      九、明确“创安”责任,严禁在书库和阅览场所吸烟,消除消防隐患,杜绝各种事故。
      十、听取读者合理化建议,努力开拓创新,为读者开设新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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