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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突发事件应对法施行,强化媒体责任保障信息透明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于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该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八条与新闻媒体职责紧密相关——

国家将完善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的相关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需提供新闻媒体服务与引导,保障新闻媒体在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方面的权利。

新闻媒体在报道突发事件时应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新闻媒体应承担起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律、预防措施、应急知识、自救与互救技巧等公益职责。

应对突发事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信息的发布、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环节至关重要。在网络时代,公众对信息透明度的期望日益增长,对不实信息的容忍度急剧下降。

常言道:“明路不通,谣言必起”。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若信息发布滞后、采访报道未能跟进、舆论监督缺位,便可能为虚假信息和谣言的传播提供可乘之机,甚至导致政府部门面临信任危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新闻采访报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期望政府、相关部门和媒体能够提升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定,共同推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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