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我县“十年禁渔”政策,严厉打击非法捕鱼活动,有效维护水生生物资源,10月24日,保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县渔具店开展了禁用渔具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在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详细审查了各渔具店的进货来源和销售记录,重点排查了店铺是否销售地笼、锚钩、细网目网具、滚钩、有毒有害鱼饵、电捕鱼器等禁用渔具。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了《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宣传资料,并与店主签订了不销售非法渔具的承诺书。
在检查中,部分渔具店被发现在销售违规钓具和过期鱼饵,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现场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十年禁捕”政策的重要性,并指导店主向顾客宣传“十年禁捕”的相关规定。接下来,保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渔具销售点进行常规化执法检查,确保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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