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针对酒类专卖店、商超、餐饮店等经营主体,查看是否采购、销售有“专供”“特供”“内供”“特需”“特制”等字样的酒类产品,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力度,要求酒类经营户张贴《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特供酒”生产经营违法专项行动的公告》,向经营主体负责人普及宣传《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酒类经营者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不采购、贮存、销售“特供酒”。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特供酒”等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征集,引导消费者不轻信、不购买“特供酒”。让更多的群众认识“特供酒”的本质与危害,警惕“特供酒”的宣传陷阱,并鼓励群众积极进行监督。
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0多家。下一步,吉首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好“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回头看”,力求工作形成闭环,推动构建酒类销售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审 :邹婵
二审 :赵欢
三审 :李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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