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冷水江市公安局铎山派出所成功破获了一起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件。10月12日,一名涉嫌盗窃的违法人员承受不住警方的侦查压力,自行前往铎山派出所自首。
9月30日正午时分,铎山派出所接到居民报案,称其停放在铎山岔路口一条小巷内的电动自行车不翼而飞。接报后,民警迅速抵达现场进行了周密的勘查工作。由于案发地点位于偏僻小巷,周边监控未发现任何车辆出入,警方初步推断可能是熟人作案,随即组织驻村辅警进行逐户走访排查。
10月4日晚上9点左右,驻村辅警在龙潭村警务室门口意外发现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通过调取警务室周边的监控资料,民警发现一名男子将电动车停放在警务室后徒步离开,过程中还有一名女子骑电动车尾随。
经过深入调查,民警确认监控中的女子李某某就居住在铎山岔路口的小巷内,被盗电动车原先就停放在她家附近。李某某承认是一时冲动想要将电动车占为己有,但随着铎山派出所的调查不断深入,她感到愧疚,决定归还车辆。在铎山派出所民警的劝说下,李某某于10月12日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目前,该违法人员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10月18日,失而复得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谢某为表达感激之情,向民警赠送了锦旗。冷水江市公安局铎山派出所始终坚持“关注民生小案,严厉打击快速防范”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快速侦破”、“快速追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普法小贴士:
在此案中,尽管行为人在盗窃后归还了失物,看似消除了违法性,但实际上,这样的行为仍然构成了违法或犯罪既遂。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使财物脱离了所有人的控制,且被盗物品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盗窃罪名便成立。如果行为人主动退还财物,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警方提醒,切莫因一时的贪念,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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