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防止问题车辆上路,从根本上清除交通安全隐患,10月26日至28日,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全县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交通整治行动,对依法查获的311辆逾期未检、应报废及逾期未处理车辆执行了集中拆解、销毁和报废程序。
这些被报废的车辆均属于泸溪交警依法查封的逾期未检、达到报废标准且经过三个月公告期车主仍未处理的车辆。为了防止这些车辆重新流入市场,大队依据规定程序对其实施了强制报废。在向县纪检监察、财政部门报告并获得批准后,由专业废旧汽车回收公司执行报废,所有收入均上交县财政。在报废现场,民警们仔细核对了车辆信息,详尽记录,并全程监督了销毁过程。通过此次行动,有效提升了公众的安全驾驶意识和法律遵守意识,显著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改善了道路交通状况。
接下来,泸溪交警将继续强化交通管理力度,深入推进对未注册上牌和达到报废期限车辆的查处与清理,确保县域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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